文件: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《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全爱卫发〔2016〕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有关部门:
《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已由全国爱卫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国务院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是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,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抓手,各地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结合工作实际,抓好组织实施,把健康中国的目标转化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的指标,以爱国卫生工作的新成效加快健康中国的建设进程。
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
2016年7月18日
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
健康城市是卫生城市的升级版,通过完善城市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改进自然环境、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,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,满足居民健康需求,实现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。健康村镇是在卫生村镇建设的基础上,通过完善村镇基础设施条件,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面貌,健全健康服务体系,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,实现村镇群众生产、生活环境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。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,是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,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,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66号)部署,经国务院同意,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,现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,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,通过建设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,营造健康环境、构建健康社会、优化健康服务、发展健康文化,提高人群健康水平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推进健康中国建设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。
(二)基本原则。坚持以人为本,健康优先。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,针对当地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,制定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,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、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之中,促进健康服务的公平、可及。
坚持政府主导,共建共享。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,促进部门协作,鼓励、组织和引导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区、家庭和居民参与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建设活动,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,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群众。
坚持城乡统筹,典型示范。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,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、薄弱环节倾斜,缩小城乡差距,逐步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等化。通过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,强化示范引领,扩大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覆盖面,提升建设水平。
坚持问题导向,创新发展。找准城乡发展中影响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,科学施策,综合治理。因地制宜,积极探索,不断创新建设的策略、方法、模式,循序渐进推动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持续发展。
(三)工作目标。通过建设环境宜居、社会和谐、人群健康、服务便捷、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,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。到2017年,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管理机制,形成一套科学、有效、可行的指标和评价体系,推动各省(区、市)开展建设试点,基本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模式。到2020年,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市和示范村镇,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国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,为建设健康中国奠定坚实基础。
二、重点建设领域
(一)营造健康环境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,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,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布局,统筹城乡污水处理厂、垃圾无害化处理场、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、设计和建设,做到科学合理、兼顾长远。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,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,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,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,形成政府、企业、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,实现大气、水、土壤等环境质量总体改善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、便捷、安全的交通体系,提高节能水平。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,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处理,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,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,创造整洁有序、健康宜居的环境。
(二)构建健康社会。保障城乡居民在教育、住房、就业、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。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,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,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,逐步缩小城乡、区域、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,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。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,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。建设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。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,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。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,保障饮食用药安全。健全社会救助体系,支持慈善事业发展,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,保障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。
(三)优化健康服务。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,加强基层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师队伍建设,补足医疗卫生服务的短板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,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,积极防治传染病、寄生虫病、慢性病、职业病、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。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,提高卫生应急能力,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,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。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,严防外来重大传染病传入。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,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,探索中医药与养老、旅游、文化等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。
(四)培育健康人群。强化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,实施综合干预措施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。倡导社会性别平等,完善各项配套措施,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,提高群众身体素质。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,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,建设健康步道、健康广场、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。保障中小学体育课时,大力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,加强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。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,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,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,评价干预效果。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、适量运动、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,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。
(五)发展健康文化。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,开展多角度、多层次、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,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。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,移风易俗,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,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、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行为习惯。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,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,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。大力倡导健康文化,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,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作品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文化需求。健全市民公约、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,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倡导公序良俗,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。
三、健康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
(一)开展健康“细胞”工程建设。以健康社区、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为重点,以整洁宜居的环境、便民优质的服务、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,推进健康“细胞”工程建设,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、心理和社会等服务,倡导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,提高家庭健康水平。以学校、企业、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为重点,完善控烟措施,落实健康体检、职业健康检查、职业防护、安全管理等制度,营造相互尊重、和谐包容的单位文化,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。
(二)建立健康管理工作模式。加强防治结合,建立健全全人群、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组织体系。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,实现医疗服务、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,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。发挥中医预防保健优势,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,发展治未病、中医特色康复等服务,探索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。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,对居民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测、分析、评估、预测,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,实现有病早治、未病先防。
(三)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。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,逐步实现城市污水“全收集、全处理”,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,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、资源化和无害化。加快城市公厕建设,形成布局合理、数量充足、设施完善、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。推广降尘、低尘清扫作业方式,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,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。
(四)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。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,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,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,定期进行安全评估。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,定期监测、检测和评估当地饮用水源、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,并按时向社会公布。城市水环境质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,切实落实消毒卫生措施,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、检测,提升饮用水水质,确保水质卫生安全。
(五)改善环境质量。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,坚持源头管控,减少污染物排放,狠抓细颗粒物、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综合治理。整治工业废气,加快重点行业脱硫、脱硝、除尘改造工程建设。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,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,提升燃油品质,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。加强大气环境监测,定期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,分流域、分区域、分阶段科学治理,推进水污染防治、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。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,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,探索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,防范人居环境风险。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,推进生态园林建设,强化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,营造良好生态环境。
(六)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。强化治安防控、交通和消防管理,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,完善应急体系,推进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,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防控职业危害风险,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,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,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。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,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发生。
四、健康村镇建设的重点任务
(一)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。完善道路、环卫、电力、通信、消防等基础设施,全面实施“硬化、绿化、亮化、美化、净化”,推进广播电视、通信等村村通和宽带普及。大力发展农村客运。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,加大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力度,乡镇应当建有垃圾转运站,普及密闭运输车辆,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场所、设施,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简单分类和资源化利用。采取城市管网延伸、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方式,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。
(二)加强农村改水改厕。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,加强水源保护,突出工程管护机制建设,辅以新建改建措施,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、自来水普及率、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。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,将城市供水管网和服务向农村延伸。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,农村新建住房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。乡镇政府所在地、中小学、乡镇卫生院、集贸市场、公路沿线等区域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。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,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。坚持集中连片、整村推进,统筹实施改水改厕、污水处理等项目,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、用上卫生厕所。
(三)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,清理乱堆乱放,拆除违章建筑,疏浚坑塘河道。建立村庄保洁制度,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保洁员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物的综合利用,防治畜禽养殖污染,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。推广生物有机肥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,禁止秸秆焚烧,引导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,规范收集、处置农药包装物、农膜等废弃物。加强规范种植和绿色养殖,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。深入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,保护自然景观,加强绿化美化,建设有历史记忆、农村特点、地域特色、民族风格的美丽宜居村镇。深入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,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,以乡带村,以村带户,有效破解农村卫生管理难题。
(四)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。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,完善医疗救助制度。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、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,全面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。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科学布局基本医疗服务资源,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,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,方便农村居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。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,提升急诊抢救、二级以下常规手术、正常分娩、高危孕产妇筛查、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,加强全科医学建设,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(中医馆),在村卫生室全面推广中医药服务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,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,筑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。
(五)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。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,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知识,破除迷信,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医疗卫生、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服务功能。健全完善乡村文化活动室、图书室、文化广场等场所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生活,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。建设农村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,培养农村文体骨干和体育健身志愿者,带动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。
五、强化组织实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省(区、市)要将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统筹规划,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,扎实推进建设工作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,建立健全政府主导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,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。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,要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,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。
(二)制定发展规划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发展规划。要通过开展健康影响因素评价、居民健康状况调查等方式,对本地城乡建设和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,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,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,制定相应实施方案,确定阶段性评价指标和部门职责分工,分阶段、分步骤完成工作目标。
(三)开展社会动员。各地区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,加强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理念宣传,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,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、支持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建设。保障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投入,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,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,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建设的良好格局。
(四)加强效果评价和督导检查。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借鉴国际经验,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,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健康城市建设效果评价,指导地方进行健康村镇建设效果评价;要加强督导检查,开展典型经验交流,总结推广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建设的有效模式。各省(区、市)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健康城市、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,组织开展对健康村镇建设情况的评估。